朝朝与暮暮

清平客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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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朝与暮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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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朝与暮暮 由 清平客 所写,更新于:2017-11-24 17:13。

主人公辛辰,孟朝晖,叶珍妮的小说《朝朝与暮暮》,是作者清平客最新写的一本现代、校草、现代言情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晋江VIP完结
总书评数:109 当被收藏数:835 营养数:98 文章积分:10,974,260
文案:
姜暮云和孟朝晖缘分不,两家是世,同年同月同生,一个生于傍晚,一个生于清晨。
俩人时有过一面之缘,结下梁子;十八岁再相遇,姜暮云染发、穿着脐装、叛逆又跋扈,孟朝晖却是大家中别人家的孩子,人帅、懂事听话、成绩又好,俩人互相看不顺眼。
姜暮云与闺们诅咒发誓:哪怕天下男人绝了,也不会喜欢孟朝晖。
不想一个多月,姜暮云醉酒,一不小心把乖爆爆孟朝晖给了。
她无颜面对“江东老”,逃之夭夭,出国留学去了。
六年半,姜暮云回国,差阳错之下给孟朝晖做助理。
公司里的人都传言,孟总极度讨厌新来的助理,不仅当众斥责她,还一个星期(五加二、加黑),没有一刻闲暇。
姜暮云坚持了一个月,忍无可忍,丢下一纸辞呈,想要溜。
却被孟朝晖逮个正着,他当着众人的面,掐着她的,将她抵在公司台,“怎么这么不负责任,又想跑?”
姜暮云:“……”
来得知那晚真相,姜暮云用小拳头捶他:“的乖爆爆,明明是大尾巴狼!”
孟朝晖捉住她的手顷顷一拉,带她入怀中,在她耳边低语:“其实我这只大尾巴狼打你主意很久了~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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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岁时,孟朝晖在记里写下:
朝朝喜欢暮暮很久了,暮暮好像不怎么喜欢朝朝。但朝朝一定会和暮暮在一起,朝朝与暮暮,做尽美好之事。
外表冷峻儒雅实则黑霸的大尾巴狼X外表清丽跋扈实则心善纯真的小羊羔
本文又名《朝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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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指南:SC;男先喜欢女,暗恋女;女主期有喜欢的人,有过短暂往。
内容标签: 都市情缘 甜文
搜索关键字:主角:姜暮云,孟朝晖 ┃ 角:辛辰 ┃ 其它:
一句话简介:想与你朝朝暮暮做尽美好之事
立意:与成
novel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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